致协同办公软件供应商: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中心现就协同办公软件平台三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能力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参与报价。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协同办公软件平台三期建设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
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
三、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
在原有协同办公平台内增添移动办公、财务预算执行计划编制、与文书档案系统对接等相关功能。
五、报价人资质要求
1.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报价人的营业执照中规定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的货物类别,且报价人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3. 为保证服务质量,要求报价人提供本地化服务,有本地固定场所及服务人员名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说明》。
七、报价要求
(一)报价人须按照附件2《报价一览表》进行分项报价,所报价格为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价格,并须在《报价一览表》的“备注与说明”栏内明确填写是否满足所有项目需求。
(二)报价人须提供一份与《报价一览表》对应的《实施方案》,至少包含报价《报价一览表》内所含开发和实施内容的详细说明、所需软硬件配置等。
(三)《报价一览表》及《实施方案》须提供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光盘介质),且必须密封,并在信封或包装物上标明报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封口处要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报价人代表签章,送至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我中心不接受快递。
(四)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1.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报价人公章);
3. 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
4. 成功案例一览表(报价人曾开发和实施的办公协同平台并投入使用的成功案例。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主要采购及实施内容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材料作为证明);
5. 如报价人是欲报价软件的生产制造企业,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如报价人属于欲报价软件的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该软件的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五)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2月5日上午9时30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六)接受报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火器营路3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06室。
八、中选原则
(一)符合本项目对报价人的资质要求,应答文件内容实质性响应情况符合本项目基本要求的,推荐报价最低者为中选人,并推荐报价次低者为备选供应商。
(二)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推荐报价文件送达登记时间最早者为中选人。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楠(商务咨询):010-59935153
崔文娟(技术咨询):010-59935249
欢迎贵单位参与本项目报价,是否选定为本项目供应商,我们将在履行内部批准手续后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8年1月29日